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本篇为你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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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

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两个人借钱的时候说好了借钱期间的利息,但是没说逾期还款要给多少利息,那么借钱给对方的人可以在对方逾期还款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期间的利息,这个利息按照先前说好的借钱期间的利率来计算。

详细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这一条款主要是解决借贷双方在借款期间和逾期还款期间利息计算的问题,按照这条规定,双方在借的时候已经商量好了利率,但是忘记了一旦逾期还款要怎么计算利息,那么出借人在对方逾期还款时,就可以参照之前的利率来计算逾期期间的利息。

这个条款保护了出借人的权益,使得他们在对方逾期还款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也提醒了借款人,借了钱就要按时还,否则不仅要还本金,还要支付额外的利息。

希望大家在借贷过程中,都能遵守规定,按时还款,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你对“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会尽快为你解答,别忘了关注我们的网站,获取更多金融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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